今天,《青島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師德考核指導意見》開始實施,規定師德師風是評價教師隊伍素質的第一標準,建立教師師德考核正負面清單,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出現10類負面清單行為情形之一的,一經查實,實行“一票否決”,直接認定師德考核為“不合格”。
據了解,2021年是青島教育師德師風建設年。該指導意見是青島市教育局在2020年出臺《青島市教育局關于加強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師德師風建設的實施意見》和《青島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有償補課及收受禮品禮金等師德失范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基礎上廣泛征求意見最終形成的,以確保將師德要求落到實處,鞏固師德師風建設成果。
師德“一票否決”的10類負面清單行為包括: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言行的;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的;在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管理、評價中不公平公正對待學生的,產生明顯負面社會影響的;在招生、考試、考核評價、職務評審、教研科研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違反相關規定,以侮辱、歧視、孤立等方式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對學生實施猥褻、性騷擾行為或者與學生發生任何不正當關系的;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的;組織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謀取個人利益的;組織、參與、推薦或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各種形式的有償補課的,等等。(記者 孫軍)
青島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市教育局副局長姜元韶告訴記者,該意見首次形成相對完整的師德考核評價指標體系,把師德師風作為獨立考核項目。同時,明確了師德考核要求、程序、等次、結果使用等內容,將師德考核與績效考核有機銜接,教師師德考核結果直接與本人學年度考核結果掛鉤,作為教師資格定期登記、職務評審、崗位聘任、績效工資發放、表彰獎勵等重要依據,師德考核等次為優秀的,學年度考核方可評為優秀等次,師德考核不合格的,學年度考核應定為不合格。對違反師德規范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應給予相應處分,按規定撤消教師資格,直至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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