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今年我省繼續實施重點高校招生國家、高校、地方三個專項計劃,4月19日,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發文部署相關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工作。據悉,從2023年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考生報考須滿足相關戶籍要求
國家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為國家劃定的38個縣(包括26個原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12個原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已參加2023年統一高考報名且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共53個縣(國家專項計劃確認的38個縣和15個原省定扶貧開發重點縣)。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已參加2023年統一高考報名且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我省所有農村考生,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我省的農村;已參加2023年統一高考報名且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有問題可進行現場、電話、網絡咨詢
國家專項、地方專項計劃在考生高考報名時已進行資格條件申報,現進入資格審核階段。考生在資格審核時須提交本人和父親或母親的戶口簿。如申請人父母不具有法定監護人資格,應提供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并同時提供法定監護人資格證明。證明材料原件連同復印件交學籍所在學校,經班主任審核,確認考生報名材料與中學學籍表和學籍庫信息一致并簽字,由校長審核簽字后,加蓋學校公章,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審核完成后,逐級報市級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
高校專項計劃考生可在4月25日之前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gaokao.chsi.com.cn)“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布及管理平臺進行報名申請。5月20日前,縣、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完成申請考生的基本條件審核;5月31日前,有關高校完成審核并進行公示。
資格審核期間,各級招生考試服務大廳將安排專人為考生提供答疑、咨詢。考生也可登錄“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haeea.cn),進入“河南省招生考試綜合服務大廳服務電話”,查詢報名地縣(市、區)、省轄市招生考試機構綜合服務大廳的聯系方式進行電話咨詢,或撥打省教育考試院考生服務熱線電話0371-55610639;登錄“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咨詢留言,或關注“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微信服務號在線咨詢。
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競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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