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的陳先生,妻子家在溫州,上個月,他接了一單順風車生意,雙方私下約定,一起把車從湖北開回溫州。不過到溫州后,這輛車竟然被搭乘順風車的乘客給賣掉了。
接了一單順風車,結果到地后,車卻被乘客賣了,如此離譜的事竟真真實實發生了。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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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 " 小強熱線 " 報道,今年 2 月,陳先生在湖北一家 4S 店買了一輛東風風神轎車,車價是 7.89 萬元。
3 月份,陳先生要返回溫州看望老人,就在哈啰平臺上發布順風車,有乘客接單,雙方約定,乘客與陳先生一起開車,也要承擔駕駛員的角色,產生的高速費、油費,雙方一人一半,但不再支付其他費用。
不過,車在衢州高速上出了輕微交通事故,發生事故時,是陳先生在開車,交警也判定他負事故全責,陳先生決定先到溫州再維修車子。
但拼車司機稱他溫州本地人,有朋友開修理廠的,可以優先修車,我們可以早點回去,我就同意去他找的那個修理廠了。
據陳先生介紹,修理廠在溫州蒼南,對方還負責協調處理保險理賠工作:
"3 月 20 號,拼車司機和我說,車子的定損金額已經下來了,要打到車主本人的銀行卡里,讓我拍一張車主本人拿著 A4 紙、身份證正反面以及銀行卡的照片。當時我還打電話給保險客服問過,保險說是正常的,我就發給了那個人。"
不過半個月過去了,陳先生遲遲沒有等到保險理賠,車也沒修好。他意識到事情可能不對勁,趕到修理廠被老板告知,車被那人開走了。
他報警后發現車輛已經被賣,已經過戶給一位冉先生,購車合同上寫的就是陳先生妻子姜女士的名字,但陳先生和妻子一再確認,賣車的事情,他毫不知情。
陳先生介紹,車是 2 月 17 日新買的,所有的證件都放在車里:" 我去問過這邊車管所,他說這里過戶不需要原車主去,只要發票綠本之類的證件就可以過戶了。"
現在陳先生懷疑,車是被那位乘客賣掉的。可對方是誰?在哪兒工作?陳先生一無所知。他手上乘客的電話,提示對方已關機。
而買車人冉先生透露,這輛車他是從溫州蒼南林健車行購買的。該車行負責人介紹,賣車給他的人姓江:
" 他說這車是他從朋友那兒買來的,在高速上撞了,他不想要了,我就花 4 萬 2 買過來了。我們做二手車,只要他手持身份證,有身份證正反面、行駛證綠本就可以了,沒有要求必須是本人來。"
車行表示,賣陳先生車子的人,之前也在溫州當地做二手車生意,可以說和他們是同行。
對此,律師表示:拼車的人相當于虛構事實,跟原車主說的是修車理賠需要資料,然后以這樣的方式騙到了資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把這個車子賣掉了,錢他也拿走了,所以這個可能涉嫌詐騙罪。
從民事責任角度來講,修理廠沒有和車主本人核實過,顯然也是有過錯的,需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
目前,陳先生已經向轄區內的蒼南錢庫派出所報警,警方已經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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