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上傳一張自己的照片,立刻就能生成各種古風或時尚視頻……你可知道,這樣的“AI換臉”APP在帶來新奇體驗的同時,也暗藏著多項法律風險。近日,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AI換臉”APP違法使用他人視頻引發的肖像權糾紛案件,法院判決被告運營公司發布道歉聲明,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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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檢索發現,這類APP在手機應用商城仍然存在。律師表示,今年1月10日施行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為包括“AI換臉”在內的深度合成服務劃定了“底線”和“紅線”。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視頻博主漢服視頻被盜用,起訴“AI換臉”APP
林芳(化名)經常在視頻網站發布自己的漢服照片和視頻,積累了40余萬粉絲。2022年6月,林芳在一款“AI換臉”APP中發現了擅自使用自己發在網上的古風造型視頻制作的模板。該APP用戶支付一定會員費后,就可使用全部“換臉”視頻模板 。用戶可以上傳自己的照片,將視頻模板中的人臉替換成自己的人臉,除面部五官發生實質性變化外,其余內容與原視頻完全一致。
該“AI換臉”APP的運營主體為上海某公司。林芳認為,此舉嚴重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權,于是將該公司訴至金山法院,要求對方賠禮道歉、刊登道歉聲明并賠償損失。
判決:發布道歉聲明,賠償經濟損失
案件審理時,被告公司辯稱自己運營的“AI換臉”APP確實使用了林芳的視頻,但一個月內即下架,使用時間短、次數少,不同意賠償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林芳具有一定網絡知名度,其在網絡平臺發布的視頻資料中的肖像權應受到法律的保護。被告公司未經林芳授權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含有林芳肖像的視頻,已經侵犯了林芳的肖像權。
結合林芳的知名度、該公司侵權行為具體情節、對林芳造成的影響等因素,法院判決被告公司在其運營的“AI換臉”APP首頁顯著位置發布道歉聲明,并賠償林芳經濟損失。
應用市場仍可下載,法官稱涉及多項民事侵權
記者檢索發現,這樣的“AI換臉”肖像權糾紛案并非孤例,去年12月,杭州互聯網法院公布了一起同類案件。最終,該院判決被告APP開發者向漢服視頻模板的被拍攝者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共計5000元。而在多家手機應用市場中,目前仍能看到各種AI視頻換臉的APP可供下載。
法官介紹,《民法典》中對肖像權的內容作出了明確規定。其中第1018條規定,肖像是通過影像、雕塑、繪畫等方式在一定載體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因此,肖像并不僅僅指人的面部特征,戴著口罩的臉、側影、形體動作等,只要能夠識別特定自然人,都屬于肖像權保護的范圍。
法官同時表示,無論是“換臉”APP運營者還是普通用戶,未經授權和許可擅自將圖片或者視頻作為模板提供給用戶或者將換臉后的作品通過網絡提供給公眾,有可能侵犯著作權人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如果通過“換臉”對作品進行惡搞,則有可能侵犯著作權人的保護作品完整權。此外, “AI換臉”還有可能構成侵犯他人名譽權。
律師:三部門新規為“AI換臉”劃定“紅線”
“‘AI換臉’技術是一把雙刃劍,在為人們帶來新奇體驗的同時,如不當使用則會引發諸多法律風險”,江蘇大名大律師事務所馮斐律師介紹說,為獲取利益非法取得他人視頻影像,“AI換臉”后進行盜用和傳播作品的單位及個人除構成民事侵權外,如情節嚴重將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她表示,《個人信息保護法》將“人臉信息”明確納入個人信息的保護范疇。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向特定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以及通過信息網絡或者其他途徑發布公民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將合法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向他人提供;以及通過購買、收受、交換等方式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等,都有可能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馮斐還告訴記者,“AI換臉”屬于深度合成技術,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聯合發布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已于今年1月10日起正式施行。該規定強調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務從事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活動,明確了深度合成數據和技術管理規范,明確了監督檢查與法律責任等,為包括“AI換臉”在內的深度合成服務劃定了“底線”和“紅線”。她認為,該新規的實施,對規范“AI換臉”等技術將起到積極促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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