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大幕拉開。2月28日召開的全市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部署視頻會議下發了行動實施方案,“十四五”期間,全市城鄉公益性崗位創設不低于8.37萬個,其中鄉村公益性崗位創設不低于6.3萬個,城鎮公益性崗位創設不低于2.07萬個。
山東提出,要通過創新讓增收有新渠道,組織實施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對此,濟南制定的實施方案明確了“十四五”期間的創設崗位總數和年度計劃。其中,對不低于8.37萬個的創設崗位總數,在年度計劃上,2022年和2023年安排城鄉公益性崗位均為2.79萬個,2024年和2025年均為1.395萬個。年度開發計劃按照省級當年度統一下達開發計劃進行適時調整,在不低于市下達年度計劃的前提下,可適當增加崗位規模。
城鄉公益性崗位安置哪些人群就業?
根據實施方案,城鄉公益性崗位的安置重點是就業困難群體,其中鄉村公益性崗位主要安置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農村低收入人口、農村殘疾人、農村大齡人員(45—65周歲)等群體;城鎮公益性崗位主要安置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城鎮大齡失業人員 (女性45周歲以上、男性55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等群體。
在崗位設置上,濟南市設公共管理類、公共服務類、社會事業類、設施維護類、社會治理類等崗位。在統籌整合現有城鄉公益性崗位的基礎上,各區縣可根據實際需求統籌本轄區的崗位開發類型,綜合設崗或單獨設崗。各級政府用于農村公路修建、基本農田建設、農業綜合開發、農村飲水安全、沼氣建設、園林綠化等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類資金投入的項目,重點吸納當地農村勞動力就業,優先開發崗位安置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農村低收入人口、農村殘疾人、農村大齡人員等群體就業。
城鄉公益性崗位統一實行政府補貼,按照不低于當地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或月最低工資標準,由區縣依據崗位類型、勞動時間、勞動強度等因素確定,崗位待遇按月發放。具體到補貼期限,同一人員的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鄉村公益性崗位到期后可視情適當延長,城鎮公益性崗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補貼時的年齡為準)。鄉村公益性崗位應為在崗人員購買意外傷害商業保險,由區縣統一為在崗人員購買每年不超過60元的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已購買的不再重復購買。城鎮公益性崗位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原在崗人員能否納入到新的安置范圍?
按照相關政策要求,對原有在崗人員符合現行安置條件的,統一納入到新的安置范圍,不符合現行安置條件的可執行原協議期或待遇期限及標準,到協議期或待遇期滿終止。對退出公益性崗位后的生活困難人員,按規定納入社會救助范圍,做到政策有效銜接、幫扶不斷檔。
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流程一般包括發布公告、報名申請、民主評議、審核公示、區縣審批、協議簽訂、崗前培訓、安排上崗等環節,原則上每年第一季度集中開展。根據“實名管理,動態調整”原則,建立公益性崗位實名制數據庫,運用大數據、信息化等手段,對人員基本信息和崗位安置情況進行動態管理,防止“虛報冒領”“吃空餉”等情況。鄉村公益性崗位根據年度開發計劃,按照每個公益性崗位每年1萬元標準,省級對濟南市補助20%。市級所需資金扣除上級補助后,按現行就業補助資金分擔比例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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