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鄭州市司法局發布了關于《鄭州市城市橋梁隧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通告,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一時間,引起不少市民和專業人士的關注。
那么,這個《辦法》對于鄭州市橋梁隧道管理提出了哪些新要求?專業人士和市民有哪些意見和建議呢?
◆新《辦法》公開征求意見,老《辦法(暫行)》已無法滿足大局需要
9月30日,鄭州市人民政府官網“意見征集”中,發布了《辦法(征求意見稿)》通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通知中,為加強城市橋梁和隧道的管理,保障城市橋梁和隧道完好、安全、暢通,按照鄭州市2022年度政府規章立法計劃,鄭州市城市管理局起草了《鄭州市城市橋梁隧道管理辦法(送審稿)》。呈報市政府后,經市司法局初審,形成了《鄭州市城市橋梁隧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將其全文公布,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
在該通知下方的“起草說明”附件里提到,2013年12月,鄭州市人民政府出臺了《鄭州市城市快速路管理辦法(暫行)》,明確了城市橋梁管理工作原則、體制機制等,為鄭州市城市橋梁管理工作提供了初步制度依據。
但時至今日,《鄭州市城市快速路管理辦法(暫行)》出臺已八年,逐漸無法滿足城市橋梁管理工作服務鄭州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的大局需要。對于城市隧道,鄭州市尚無有關隧道管理的專門地方性法規、規章或者市政府規范性文件,而《辦法》則填補了地方立法空白。
◆橋梁和隧道建設、驗收、移交不“扯皮”,新《辦法》提前避免
在此前大河報關于城市路燈、城市排水管網等相關報道中,相信不少市民仍有印象,鄭州市的市政設施建設和管理是“建管分離”。建設部門完成設施建設,并移交給管養部門后,建成的市政設施才能得到管養,安全運行。但中間,難免會產生不少“扯皮”,導致建成的設施無法移交。
采訪中,一相關部門專業人士告訴大河報·豫視頻記者,橋梁和隧道也是如此。就拿金水西路隧道來說,其建成后,因泵站設計建設不合理,影響后期養護和防汛等工作,以致移交中問題不斷。
而在新《辦法》中,就明確了城市橋梁、隧道在規劃建設與驗收移交等方面的工作。
新《辦法》第二章“規劃與建設”的第九條、第十一條里明確提出,發展改革部門在組織橋梁、隧道項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論證時,應當通知城市管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等部門參加。建設單位在組織橋梁、隧道建設工程驗收時,應當通知城市管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等部門參加。
上述專業人士表示,新《辦法》可謂是提前避免了移交“扯皮”發生。在后期想管養好橋梁和隧道等設施,從建設之初,就應該征求管養部門的專業意見和建議,這樣才能從專業角度做好后期的管理養護工作。
此外,新《辦法》中,與廣大市民安全息息相關的是,明確了橋梁和隧道“建設安全要求”,如:新建隧道應當設置緊急疏散通道;管理機構或者管理單位可以根據城市橋梁、隧道管養需要,就近安置應急物資儲備場所。
◆橋上和隧道擺攤設點、傾倒垃圾、亂停車...都被列為禁止行為
一些新建的橋梁在建成后,變成“停車場”,已是屢見不鮮。此前,大河報也曾多次報道過一些橋梁被私家車當作“停車場”占據。而在新《辦法》中,此項行為將被禁止。
在新《辦法》第十五條中,除了禁止擅自修建建(構)筑物或者占用、挖掘路面;禁止在隧道內運載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禁止在橋梁上架設壓力超過0.4兆帕的燃氣管道、高壓電力線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線;禁止在隧道內鋪設高壓電力線和其他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氣體、液體的管道外。
攀越護墻、護欄、引坡,擺攤設點、聚眾娛樂、留宿、亂堆亂放物品、傾倒垃圾、亂停亂放車輛也被列入禁止行為。
此外,在橋梁、隧道安全保護區內,也明確禁止了修建影響橋梁、隧道安全的建(構)筑物;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擅自在橋梁、隧道及其附屬設施上加裝設施、懸掛物品;損壞和擅自挖掘、移動橋梁、隧道附屬設施;擅自從事可能影響橋梁、隧道安全的敷設管線、挖掘、鉆孔、爆破、樁基施工、地基加固,打井、挖沙、采石、取土、堆土等作業,以及其他危害橋梁、隧道安全的行為。
◆管線架設、橋下空間,是否能進一步明確報備和管理職責
為了解專業人士和市民對新《辦法》的意見和建議,大河報·豫視頻記者采訪了幾位橋梁、隧道相關專業人士和多位市民。
幾位相關專業人士表示,從《辦法》公開征集意見,他們就一直關注,并進行了探討。比起之前的老《辦法(暫行)》,新《辦法》既填補了地方立法空白,適應了城市管理新形勢的需要,也理順了城市橋梁、隧道管理體制,但仍有相關職責需要進一步明確。
比如說,在管線要求方面,新《辦法》提出了禁止在橋梁和隧道架設、鋪設影響設施安全的管線(壓力超過0.4兆帕的燃氣管道、高壓電力線、有毒有害氣體、液體的管道等),以及管線權屬單位應當加強日常巡查與維護,這些都提到了。
但對于新架設、鋪設管線是否向管理部門征得許可,或報備,沒有明確提出。這樣會導致后期管線出現問題,不能及時通知管線權屬單位,影響問題解決效率。
還有橋下空間。新《辦法》對中、小型橋梁的橋下空間都設定了安全保護區,可由誰管理卻沒有明確。鄭州市區的橋下空間,有停放車輛的、有做成綠化的,還有擺放各種物資的,沒有具體約束橋下空間如何使用,主要是以政府部門劃撥為主,所以最好能明確管理職責。
另外,多位受訪市民則表示,希望管理機構或者管理單位能在定期檢測后,公布橋梁、隧道的檢測結果,讓市民對出行安全更放心。(大河報·豫視頻記者 李帥)
來源:大河報·豫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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