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一名聾啞母親在生育后,因老板拒絕減少其工作時間被迫辭去工作,之后獲得3.6萬英鎊(約合人民幣27.8萬)賠償金。
據(jù)英國《每日郵報》報道,麗薩尼此前在英國一家慈善機構(gòu)工作,2019年辭職,因為這家機構(gòu)的領(lǐng)導(dǎo),拒絕了她想照顧女兒,每周只工作兩到三天的要求。此后,她以性別歧視和不公平解雇為由,將慈善機構(gòu)告上就業(yè)法庭。
麗薩尼
法官帕特里克在裁決此案時表示,麗薩尼受到了“間接的性別歧視”,因為女性更有可能出于育兒原因,希望減少工作時間。法官于2022年4月舉行聽診會后做出裁決,麗薩尼獲得3.6萬英鎊賠償金。
法庭獲悉,麗薩尼自2014年以來,一直在倫敦北部的慈善機構(gòu)工作,她每周工作四天,擔(dān)任項目經(jīng)理,2017年,她通知經(jīng)理她懷孕了,將休產(chǎn)假。她原定于2019年2月重返工作崗位,回去之前她提出要求——將她的工作時間減少到16小時每周。她的要求遭到拒絕,之后要求工作時間減少到3天,也被拒絕,老板稱,她必須每周工作28小時。
法官表示,該慈善機構(gòu)要求每周工作28小時的決定,對女性“不利”,因為女性比男性更可能遇到育兒問題。“每周工作四天,對原告來說非常困難。被告拒絕彈性工作的行為,是不合理的,可能會破壞雇主與員工的信任關(guān)系。”
九派新聞記者 李沐曦
【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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