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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財立方消息】4月10日,瑞豐新材收到深交所關注涵,要求對此前轉增方案確定依據及其合理性,進行認真核查并做出書面說明。
4月7日,瑞豐新材披露《關于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擬以2022年年末總股本1.5億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23元(含稅),同時以資本公積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9股。
深交所對此表示高度關注,要求瑞豐新材就以下事項進行認真核查并做出書面說明:
1.請結合所處行業特點、公司發展階段、經營模式、未來發展戰略、近兩年一期凈利潤、凈資產、每股收益等主要財務指標的增長情況及可持續性等,詳細說明制定此次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的主要考慮、確定依據及其合理性,分紅、轉增比例是否與公司業績增長幅度相匹配,是否存在炒作股價的情形,并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2.請說明本次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的具體籌劃過程,包括方案的提議人、參與籌劃人、內部審議程序、保密情況等,并核實是否存在信息泄漏情形。
3.請說明內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親屬在本次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披露前一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自查結果,并說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方案披露前三個月是否存在減持情形,以及自方案披露之日起六個月內是否存在減持計劃,如是,請詳細披露。
4.請說明披露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前一個月公司接受媒體采訪、機構調研的情況,并核實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資者泄露未公開重大信息等違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則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配合炒作股價的情形等。
5.瑞豐新材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深交所要求瑞豐新材就上述事項做出書面說明,在2023年4月13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深交所并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河南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責編:史健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頭條 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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