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財立方】(記者 段偉朵)9月27日,《河南省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條例 (草案)》提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首次審議,《條例(草案)》亮點頗多。其中提到,建立研發投入強度“紅線”制度,對上年度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例低于1%的企業,不支持其申報科技項目和研發平臺;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直接申報高級職稱,不受學歷、資歷、年限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限制。
(資料圖片)
省政府應支持爭創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
就創新平臺方面,為對接國家戰略科技力量體系,聚焦我省重大戰略需求,建設一流創新平臺,《條例(草案)》分別對實驗室、技術創新平臺、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開發區、創新孵化平臺等創新平臺按照功能定位作出具體規定,并在政策、資金、人才、土地、場所等方面給予支持和保障,提升創新平臺的創新能力和運行效能。
其中,《條例(草案)》第八條明確,省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實驗室體系建設,對接國家戰略科技力量體系,聚焦國家戰略目標和本省重大戰略需求,統籌建設省實驗室和省重點實驗室,并支持其爭創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條例(草案)》第九條明確,省人民政府應當建設完善技術創新平臺體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支持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等技術創新平臺建設,爭創國家級技術創新平臺。
此外,《條例(草案)》第十一條提出,省人民政府應當推進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提質發展,復制推廣先行先試政策,增強輻射引領帶動能力。
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應當持續開展改革創新和政策先行先試探索,優化創新發展生態環境,激發各類創新主體活力,營造創新創業環境,集聚各類創新資源,建設高質量發展先行區。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應當按照戰略定位和產業規劃,匯聚國內外創新資源,建設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能源、現代物流、智能制造、跨境電商、智慧城市等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新產業創新發展高地。
建立研發投入強度“紅線”制度
不支持觸“紅線”企業申報科技項目
就創新主體方面,為全面提升各類創新主體創新創造能力,培育一流創新主體,《條例(草案)》規定建立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科學技術社會團體、科學技術人員等創新主體緊密合作的技術創新體系,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提升高等學校原始創新能力,增強科研院所創新供給能力,完善新型研發機構創新體系,保障創新主體平等、便捷獲取科技創新資源和公平、高效參與市場競爭。
《條例(草案)》第十五條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發揮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作用,制定支持企業創新的政策措施,鼓勵企業開展研發活動,支持企業牽頭科技攻關任務,完善企業創新引導促進機制,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成果轉化的主體,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
建立研發投入強度“紅線”制度,對上年度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例低于1%的企業,不支持其申報科技項目和研發平臺。
《條例(草案)》第十六條明確,國有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有利于技術創新的研發投入制度、分配制度和考核評價制度,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國有企業在技術研發、成果轉化等方面的投入,在考核中視為企業利潤。鼓勵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對重要技術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實施股權和分紅激勵;技術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按照規定獲得的股權和分紅激勵,不受績效工資總量限制,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基數。加大技術創新在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中的比重;將企業的創新投入、創新能力建設、創新成效等情況納入國有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范圍。
作出重大貢獻的人才可直接申報高級職稱
關于創新人才方面,《條例(草案)》規定應當設立人才專項資金,完善人才引進、培養、使用、評價、流動、激勵等機制,優化創新人才隊伍結構,構建開放靈活的人才吸引機制,建立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分類評價體系,建立健全人才雙向流動機制,完善“一站式”人才服務平臺,提升人才服務保障水平,對有突出貢獻的科學技術人員給予優厚待遇和榮譽激勵。
《條例(草案)》第二十五條明確,省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建立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分類評價體系,全面落實企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擴大職稱自主評審范圍,完善急需緊缺和高層次人才職稱評聘“綠色”通道,推進社會化職稱評審。
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直接申報高級職稱,不受學歷、資歷、年限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限制。事業單位科學技術人員按照規定離崗創業取得的工作業績,可以作為職稱評審、崗位競聘、考核獎勵等的重要依據。
此外,關于創新環境,為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入發展,優化一流創新環境,《條例(草案)》規定加大財政科技投入,構建多層次科技金融體系,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擴大科技開放合作,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完善科研誠信體系,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完善科學技術獎勵制度,健全鼓勵創新、寬容失敗、容錯糾錯機制,大力倡導科學精神,在全社會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新、尊重創造的濃厚氛圍。
責編:史健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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